| 名称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00 | - |
| 高职排名 | 517 | 8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1173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56661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9 | 6182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2 | 25429 | 150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5月的福建医药学校,是一所隶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培养生物医药、健康食品、康复养护、医学技术、健康管理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洪山桥和铜盘2个校区。
学校是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医药技术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食药行指委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1+X”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学校,是“金陵康复医学教育联盟”成员,是全国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行学费:中药学、药学、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6600元/(学年 人)、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产品检验检疫、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6000元/(学年 人)。
学生因退学涉及的退费,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学院已经逐步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减免缓学费等多种资助奖励体系,金额发放有每年8000元、5000元、4000元、2500元、2000元等不同档次,并开辟了贫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校园占地3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学校资产总额674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61898.5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含信息化设备)总值5664.66万元。
全日制在校生5854人,在编教职员工219人,其中专任教师201人,56%以上教师拥有研究生学位,正、副教授109人,省市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52人,双师型教师83人。学校设有四个学院,开设22个专业,面向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美育教育、老年大学教育等师资培养,服务养老、托育、健康、心理、社会工作、家政等领域民生保障,着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社会服务领域应用型专门人才,累计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专业师资4万余人。学生曾获第八届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乒乓球单打、双打荣获两块金牌,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校园健身操舞锦标赛第一名,“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学校连续三年承办吉林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并获得全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3.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4.音乐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5.美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6.特殊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7.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8.党务工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9.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10.体育教育专业:待定
11.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待定
12.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待定
13.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14.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15.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待定
16.健康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17.心理咨询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18.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待定
19.医学营养专业:待定
20.现代流行音乐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
21.书画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22.动漫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23.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待定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入学后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