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85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59 |
| 高职排名 | 114 | 31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2 | 27548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5 | 32640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4 | 230201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18 | 23635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11 | 24313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16 | 30797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4 | 11814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17927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38 | 104757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54 | 18760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8 | 2441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9 | 3110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8 | 8051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9208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7 | 11844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9 | 27701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1 | 28172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8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0 | 160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占地面积915亩,由广州从化校区和广州天河校区组成,校内外实验实训场所219个。
学院是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院校之一,也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2006年经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第一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颁发,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三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五条我院原则上不设院校级差,不设男女生比例,如有更改将另行声明。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条考生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兼顾单科成绩作调剂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英语加试:应用英语(涉外文秘方向)、商务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E级以上。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对电力工程系专业不招收色盲、肢残考生,对水利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不招收色盲、高度近视、肢残考生,土木工程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外语系不招口齿不清、听力受限考生。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广东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天寿路122号
招生办电话、传真:020—87993831 87993460 38490923(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徐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gdsdxy.cn
电子油箱:zsjyb@gdsdxy.cn
邮政编码:510635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百年办学历史的老校,其源头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废科举,兴学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是为呼和浩特地区师范教育之始。1922年改为绥远师范学校,其后几经辗转、几次更名,直到1945年迁回原址,进入蓬勃发展时期。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师范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普通师范大专生。2000年9月,呼和浩特师范学校并入呼和浩特教育学院,组建新的呼和浩特教育学院。2002年,由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呼和浩特管理干部学院、呼和浩特职工大学、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大学四所院校合并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04年至2006年,又先后接收了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和浩特铁路局分校、呼和浩特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广播电视学校、内蒙古技师培训学院,2020年又接收了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至此完成了十校合并。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与时代、民族、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不渝培养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高职高专批次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招生咨询地址(院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电话:(0471)6586286 6586217 4121649
传真:(0471)6586236
邮编:0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