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国际关系学院 | 湖南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26 | 315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319 |
| 武书连 | 480 | 46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7 | 702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92 | 918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6 | 32039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0 | 32749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4 | 34535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5673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64513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0 | 6360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1 | 10905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162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国际关系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注重政治建校,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核心,坚持“要求高、专而精”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卓越人才为己任,建设在国家安全、国际问题等领域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授予权。多年来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第十九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7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
湖南理工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岳阳,临长江、靠洞庭、倚名楼,是一所理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师范教育优势明显,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多科性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本、专科专业46个,其中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5800人(含独立学院1500人)。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东校区、西校区和新校区合理分布在景色秀丽的南湖风景区,校园面积2309亩,校舍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8亿元,图书资料120万册。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网络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电视台、艺术演播厅、设施先进的学生公寓等都为大学生提供了健康成长的学习条件和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1、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艺术专业;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非湘籍考生,必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湘籍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3、湘籍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非湘籍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4
(3)美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成绩;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时,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报名时的报考专业录取。
5、非湘籍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录取规则:
(1)根据各小专业招生计划数,对报考我院的各省考生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
(2)考生文化成绩符合生源省控制线,根据小专业计划按专业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音乐、舞蹈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
6、新生入学时,我院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如发现考试成绩与原测试成绩有较大出入,经核实确属作假舞弊者,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