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国际关系学院 | 闽南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26 | 319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330 |
| 武书连 | 480 | 3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7 | 702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92 | 918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4417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4518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02 | 52235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671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892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6 | 1445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国际关系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注重政治建校,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核心,坚持“要求高、专而精”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卓越人才为己任,建设在国家安全、国际问题等领域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授予权。多年来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院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第十九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7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拥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9项。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翻译、资源与环境、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数学、化学与环境学科群、教育学)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学校认可考生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进行排序。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科类 |
批次 |
专业 |
普通文史理工类 |
提前批 |
师范类专业、小学教育(免费师范男生) |
地方农村专项批 |
师范类专业 |
|
本科批 |
非师范类专业 |
|
闽台合作“4+0”项目专业 |
||
体育类 |
体育类本科批 |
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
艺术类 |
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 |
音乐学、美术学、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4+0”闽台合作)、公共艺术(“4+0”闽台合作) |
| 省份 | 考试科类 | 招生批次 | 考试科类 | 选考科目要求 |
| 安徽 | 文史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二批) | 普通文史类 | |
| 体育(不分文理) | 体育本科批 | 体育类(不分文理) | ||
| 理工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普通理工类 | ||
| 文史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普通文史类 | ||
| 甘肃 | 理工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普通类 | |
| 广东 | 理工 | 本科批次 | 理科类科目组 | |
| 广西 | 理工 | 本科第二批 | 理工类 | |
| 文史 | 本科第二批 | 文史类 | ||
| 贵州 | 理工 | 第二批本科 | 一般统考生 | |
| 文史 | 第二批本科 | 一般统考生 | ||
| 文史 | 第二批本科国家专项计划 | 国家专项计划 | ||
| 海南 | 综合改革 | 本科普通批 | 秋季统考 | |
| 综合改革 | 本科专项计划 | 秋季统考 | ||
| 河北 | 物理类 | 本科批 | 物理类 | |
| 历史类 | 本科批 | 历史类 | ||
| 历史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历史类 | ||
| 河南 | 理工 | 本科二批 | 普通统考类 | |
| 文史 | 本科二批 | 普通统考类 | ||
| 文史 | 国家专项计划批 | 普通统考类 | ||
| 黑龙江 | 理工 | 本科国家专项计划 | 秋季统考 | |
| 理工 | 二批本科(A) | 秋季统考 | ||
| 湖北 | 物理类 | 本科第二批 | 普通类物理类 | |
| 历史类 | 本科第二批 | 普通类历史类 | ||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B | 戏剧与影视(广播电视编导) | ||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本科B | 美术学类 | ||
| 湖南 | 物理类 | 本科批 | 秋季统考-物理类 | |
| 历史类 | 本科批 | 秋季统考-历史类 | ||
| 艺术(历史类) | 本科批 | 秋季统考-编导、美术 | ||
| 体育(物理类) | 本科批 | 秋季统考-体育(首选物理) | ||
| 文史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秋季统考-文史 | ||
| 吉林 | 文史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秋季统考-文史 | |
| 江苏 | 物理类 | 普通类本科院校(物理类) | 普通类(物理) | |
| 江西 | 文史 | 第二批本科(含艺术类普通本科) | 普通类 | |
| 江西 | 理工 | 第二批本科(含艺术类普通本科) | 普通类 | |
| 辽宁 | 物理类 | 普通类本科批 | 秋季统考-物理类 | |
| 山东 | 体育(不分文理) | 常规批(本科) | 夏季高考 | |
| 综合改革 | 常规批(本科) | 夏季高考 | ||
| 山西 | 理工 | 本二批B | 理工类 | |
| 体育(理) | 本二批B | 体育(理) | ||
| 文史 | 本二批B | 文史类 | ||
| 陕西 | 理工 | 本科二批 | 理工 | |
| 四川 | 理工 | 本科二批 | 秋季统考 | |
| 文史 | 国家专项 | 秋季统考 | ||
| 西藏 | 文史 | 本科第二批 | 秋季统考 | |
| 新疆 | 文史 | 本科二批次 | 文史类 | |
| 理工 | 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 | 理工类 | ||
| 文史 | 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 | 文史类 | ||
| 云南 | 理工 | 二本及预科 | 理工类 | |
| 文史 | 二本及预科 | 文史类 | ||
| 理工 | 国家专项批 | 理工类 | ||
| 浙江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统一高考 | |
| 重庆 | 物理类 | 本科批 | 物理类 | |
| 历史类 | 本科提前批B段(国家专项) | 历史类 | ||
| 青海 | 理工 |
本科一段 | 普通类 |
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我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②美术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③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备注:综合分计算公式中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在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其他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该省(区、市)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