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208117 | 18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3 | 132200 | 18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0 | 154046 | 18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9 | 67838 | 180 |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是 2003 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院实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三年,纳入国家招生计划,毕业合格颁发经电子注册的大专学历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桂林市临桂区,这里原属临桂县城。江南有绍兴,广西有临桂,临桂自古属桂林郡,因其临附桂林,故称临桂。这里物华天宝,地灵人杰,文化底蕴浑厚,历史上考取进士291名,状元5名,由古至今,陈宏谋、李宗仁、李天佑、白崇禧、唐灵生、李婷等名人皆生于斯,长于斯,可谓聚自然山水之精华,集历史人文之神韵,藏龙卧虎之地也。临桂区是桂林市新的政务、经济、文化、物流、休闲、娱乐、商务中心,其周围有中央公园、桂林大剧院、桂林市博物馆、桂林市图书馆;四周旅游景点有九滩瀑布、罗山湖水上乐园、古桂柳运河、熊虎山庄、飞虎队遗址公园、会仙湿地公园等,还与湘桂铁路、桂柳高速公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交通要道相邻,交通便利、资讯发达,是个读书、治学的理想天地。
(1)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就处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3)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4)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
(5)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6) 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7)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退档处理。
(8) 同科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取总分高者;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总成绩高者;依次类推。
(9) 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以加分后成绩排序;降分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10) 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11)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12) 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13)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14) 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请注意,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只设有汉族公共食堂。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可安排贫困生勤工俭学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82年的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9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正式改制更名为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617亩,首期校舍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现有多媒体教室座位5320个,语音室座位165个、教学用计算机550台,并建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2545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现有馆藏纸质图书26.3万册,另有电子图书8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校内有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63个,校外建有稳定可靠的实习实训基地12个。
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普通批次
资助政策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设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广西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校内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对于服务基层的毕业生,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学生申请学费代偿等办法,形成了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院大二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总人数5%,
获奖金额为8000元/年。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院品学兼优学生,评选名额为6人/年,金额为
5000元/年。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院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名额为学院人数
5%,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次,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2015——2016学年度,我院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为全院总人数51.59%,该年度资助金额累计88.25万元。
2、南地区教育学院校内助学金
校内助学金是我院独立设置的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助学金项目。2015——2016学年度,我院累计资助1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3.6万元。
3、勤工俭学
为培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独立自主、坚强自立的意识,我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设立了勤工俭学项目,2015——2016我院共设34个勤工俭学岗位,共发放勤工俭学金额6.8万元。
三、代偿
1、 入伍代偿
对于自愿参军入伍的在读生、应届毕业生,我院均响应国家号召,帮助学生申请学费代
偿。2015——2016学年度,我院共5名毕业生自愿申请入伍,并获得共计4.92万元的学费代偿。
2、边远地区代偿
对于自愿到基层服务就业的学生,我院依据国家政策均帮助学生申请学费代偿、助学贷款代偿。2013年,我院共发放万元的代偿金额10.5万元,2014年发放万元的代偿金额22.893万元,2015年依据国家政策所有到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均获得学费代偿的资格,我院组织200名毕业生到当地资助中心申请万元的代偿金额。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依据国家政策可申请不高于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其中,
我院积极组织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我院共计700余名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共计金额万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