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33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43 | - |
| 高职排名 | 640 | 92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98305 | 180 |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13 | 202444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3 | 118319 | 180 |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48 | 12492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19717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145997 | 150 |
学校设有商贸管理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与建筑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智慧商务产业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财会金融、现代流通、商务信息化、艺术设计和旅游服务五大专业群,开设电子商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会计、烹调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等39个高职专业。
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广西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获得各类荣誉100多项。
(一)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 月15 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处工作人员或所在系辅导员,学院统一办理好借款回执,贷款学生不需把借款回执自行寄回当地学生资助办。
(二)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或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有家长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页),复印件上的家长姓名必须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上签名的家长姓名为同一人;4.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2 份。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第二代双面复印)2 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 纸复印。
(三)到校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2. 具有以下情形者需提供的相关材料: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②烈士子女提供《烈士军属证》复印件;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农村扶贫户家庭提供《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⑤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存折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①因家人残疾,无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如家庭遭受自然灾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A4 纸复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创办于1952年,是一所隶属于共青团江西省委的公办全日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北高校园区),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等十余所高校毗邻。学校坚持“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服务共青团”的办学宗旨,是全省青年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共青团干部培训基地、共青团及青少年理论研究基地、“共青团干部讲师‘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省青年创业培训基地和江西省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西省高校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全省绿化模范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省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连续三届九年在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凡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入学时持村、乡(镇)、县三级民政部门的证明,可申请最高6000元/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困难补助、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缓交或部分减免学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