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98 | - |
| 高职排名 | 279 | 8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161890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69 | 183209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48 | 192034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8 | 7358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08 | 104640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95 | 11029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9 | 20694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126027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116235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62624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11727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7764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建设工程技术精英,为建设行业输送了8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享有“八桂鲁班摇篮”“建设英才基地”等美誉。2019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被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优惠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年人)。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小册子里),到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进行新生报到工作。请需要贷款的新生尽量在生源地办理好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再到学校报到。
一、关于不同招生类型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全国统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1.我校对各地高招办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或是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均采取相同的办法。
2.全国统考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
3.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二)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1.高职单独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2)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
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缺任意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附加分组成(不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
(4)分数排序规则: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素质成绩排序,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果文化素质成绩相同,再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学考成绩进行排序。语文科学考成绩高者排在前面;语文科学考成绩相同,则按数学科学考成绩排序,依此类推。以上排序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录取规则: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两部分,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经所在中职学校、我校及自治区教育厅盖章备案的《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考生。
(3)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联合测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5)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按2019年中职学校“2+3”备案时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6)对口2+3招生计划仅用于录取对口中职“2+3”考生,录取的专业仅限于其中职学校2+3备案时相对应的高职专业,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在“2+3”直升招生计划已录满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7)分数排序规则:按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联合测试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成绩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联合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在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和联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排序,基本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8)录取规则: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录取到仍有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二、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以英语为第一语种。
三、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 考生可通过各省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或直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校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通过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寄发。
六、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对于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艺术类考生位次排序的原则,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录取和安排专业的办法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改革创新 内涵建设
走“协动产业”特色发展之路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也是福建省支持并主导倡办的省内仅有的两所软件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厦门集美大学城,这里依山面海,风景优美,交通便捷。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是著名的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人文荟萃、信息发达、经济活跃,拥有“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逐步完善我院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较好,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并能提供村、乡(镇)困难证明;
4.在校生活每月经济来源低于150元的,可申请特别困难生的助学奖学金;
第四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1.每学年开学的第五周开始“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获取资助名额原则上为:一般贫困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校生总数的15%以内,特别贫困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以内。
3.学生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等额评出初步推荐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审定。学生处将受资助学生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第五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
1.“政府助学奖学金”按月发放,财务部门设专门帐户进行管理。资助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特别贫困学生的资助可提高到每月每人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资助: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不正当高消费行为。
(3)申请理由不实。
(4)学习成绩不合格。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
3.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软件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录取批次的安排
福建省录取批次安排:软件高职专业(包括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在福建省按专科提前批录取考生,应用英语专业在福建省按高职高专批录取。其它省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