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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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四年 | 理学学士 | 药学类 |
药学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制4年,获理学学士。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生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生药学、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物毒理学、药事管理、临床医学概论。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到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医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从事教学、科研、生产、销售、管理等工作。
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空间广阔。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校前身是广西省立医学院,1940年校址迁至桂林;学校创建到新中国成立前,学校在战乱中六次迁徙校址,四次变更校名;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更名为广西省医学院;1952年由中央卫生部委托中南卫生部直接领导;1953年4月中央卫生部批准改称为广西医学院;1954年7月由桂林迁回南宁市现址至今;1996年5月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
第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二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三条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六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七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第八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九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一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1、学生继续深造方向 :
各本科专业毕业生均可考相应专业研究生。
2、学生就业情况:
就业率:近三年,学校总体就业率超过92%。
就业去向:绝大部分到广西内外各级医疗卫生行业、医学院校,少部分到政府机关,国企,部队,外企和私营企业。
广西医科大学浙江临床药学录取分数线为614分(综合)。广西医科大学浙江临床药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临床药学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广西医科大学浙江临床药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临床药学
广西医科大学浙江药学录取分数线为582分(综合)。广西医科大学浙江药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药学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广西医科大学浙江药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药学普通类平行录取普通类
广西医科大学山西临床药学录取分数线为528分(理科)。广西医科大学山西临床药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临床药学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广西医科大学山西临床药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临床药学
广西医科大学天津药学录取分数线为567分(综合)。广西医科大学天津药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药学综合本科批A段普通类广西医科大学天津药学招生计划2021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药学本科批A段普通类四年2
药学/专业代码:100701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内蒙古、陕西、广东、山东、浙江、安徽、广西、湖南、河南、云南、重庆等11个省市开设药学专业。广西医科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100701药学内蒙古
药学(在玉林校区办学,不招色盲色弱者)/专业代码:520301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广西等1个省市开设药学(在玉林校区办学,不招色盲色弱者)专业。广西医科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520301药学广
临床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专业代码:100703TK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云南、浙江、河北、山西、江西、山东、广西、湖南、广东、河南、福建、天津、四川等13个省市开设临床药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广西医科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202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6二批理科462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6二批理科462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5二批理科459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4二批理科487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2一批理科511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5二批理科459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6二批理科462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5二批理科459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4二批理科487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2012一批理科511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
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录取分数线为389分(理科)。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药学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广西医科大学内蒙古药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药学本科二批普通类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