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上海商学院 |
|---|---|---|
| 校友会(综合) | 273 | 353 |
| 武书连 | 374 | 676 |
| 软科(医药) | 56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6 | 39677 | 48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71525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134531 | 18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05 | 35185 | 48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489 | 43377 | 48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95544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9637 | 5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8710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8 | 44011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4 | 29303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8 | 54791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10904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2 | 24151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0 | 2459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6 | 27542 | 400 | 物理必选 |
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名广西中医学院,前身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医药研究所,是国内最早培养本科层次的省立中医药教育、科研和临床机构。学校建校于1956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学府,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获得教育部授权开办研究生教育的中医药院校,是广西高校及西部12个省区高等中医药院校中最早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的高校。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原南宁大学医学院)并入,组成新的广西中医学院。1976年开始留学生教育,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6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后。 2012年3月29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7.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含英语方向、口腔护理方向)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中医骨伤(高职)专业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60cm(含)以上,身体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前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9. 我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0. 我校具有201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的资格。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及有关文件执行。
11.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学制均为1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业户口;(三)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录取后报到时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学制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调配到各本科专业学习。
。
以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作为分配专业的依据标准.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初心,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全力打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实现重大突破,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办学格局。
(一)投档及录取规则(上海)
在上海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上海市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3)录取总分(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8)。
(4)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二)投档及录取规则(浙江)
在浙江省划定的各招生类、各段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浙江省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按专业投档。
(三)投档及录取规则(除上海、浙江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2.艺术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