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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18:19 解决时间:2022-08-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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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为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2,最低位次是242942。
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助产(非定向)广东专科批-412242942
2.2020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广东专科批-399228982
文科助产广东专科批-400129161
3.2019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文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4.2018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文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5.2017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文科助产广东专科批---
二、助产专业介绍
护理类 助产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专业简介】:助产专业创办于1980年,2008年开始大专层次办学。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近年的招聘会上出现了极为热烈的“抢助产专业毕业生”现象。多年来毕业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助产专业实训室为广东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省级实训基地。
【基本学制】:3年制
主要课程:正常人体结构、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护理药理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生物化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导论与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助产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士职业素养、遗传与优生、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精神科护理、护理研究基础、护理心理学、助产技能综合实训等。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主要面向医疗卫生行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助产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助产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毕业后能胜任在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及妇女儿童保健等工作岗位。具备人文关怀、临床助产、妇女儿童保健及临床护理等核心能力以及自我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助产人才。
【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实操考核技能证书、育婴师证书、妇幼保健员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未来还可以考取“1+X”幼儿照顾证书、“1+X”母婴护理证书等。
【就业面向和岗位】: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机构、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事临床助产、护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和社区保健等工作。
三、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568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广州市唯一一家公办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02年,是百年历史名校和南粤医护摇篮。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为社会培养培训了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卫生技术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占地面积664.6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分白云、从化、天河、越秀四个校区。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930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64.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占43.6%。学院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和口腔医学技术等13个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广东省示范性建设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是广东省首批二类品牌建设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是广州市示范专业;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是广州市示范性建设专业。

收费项目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标准收费(具体见广东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执行。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1085046,020-81076821。

传真:020-81081389。

电子邮箱:81085046@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ws.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ws.net/zs.html。


奖学金设置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等奖励。(金额标准如有变动则以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在校专科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各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分学年发放,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优秀实习生。

第三十一条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类竞赛,视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三十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可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助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中专 2022-08-0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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