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 | 安徽建筑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33 |
| 校友会(综合) | 144 | 230 |
| 武书连 | 143 | 358 |
| US排名 | 1251 | - |
| 软科(医药) | 13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9 | 4962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6412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6858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62 | 5657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7 | 7324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0 | 9341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3 | 1301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8 | 14913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17975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6 | 2041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28 | 3048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8095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94869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9 | 9498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9666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5 | 25286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6 | 73814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93 | 7873 | 5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5 | 50323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4 | 51375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4 | 5865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1 | 11861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1 | 11946 | 56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0 | 12209 | 560 |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坚持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凸显责任担当和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设本科招生专业21个,覆盖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占招生专业的半数以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覆盖全部招生专业。建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7个;建有国家级、省级精品类课程102门,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含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1.3万余人。近五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6%,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入学后可安排勤工助学,或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学金,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港澳地区、台湾学生、新疆高中班以及农村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按照国家、省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六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安徽建筑大学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学校是安徽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
二、学校校址:安徽省合肥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六、录取要求
1.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2.考虑教学资源情况,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七、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到低排序。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邮政编码:230601
咨询电话:0551-63513117(艺术学院)
0551-63828083(招生办)
招生网址:http://www.ahjzu.edu.cn/zsw/
电子信箱:ahjzuzsb@163.com
十、附则
本简章由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