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45 |
| 高职排名 | 771 | 97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103177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9 | 131251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6 | 32864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24824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0 | 8791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8229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199 | 1200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是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毕业文凭。同时具备普通中专和职业培训办学资格。学院坐落在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武昌区,东临 107国道,西依长江,南临白沙洲大桥,北望黄鹤楼,距武昌火车站约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办学经验丰富,管理制度完善,师资力量雄厚,教科研能力强,现代教学设施齐全:有教学办公综合楼、单元式学生公寓楼、多功能教学实训中心、装备先进的实验室和与宽带网连接的校园局域网,校园调频电台、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会计、税收模拟实验室、学生健身房、图书馆等设施;是教育部确认的“全国计算机技术应用等级考试培训基地”,是湖北省人事厅确认的公务员培训基地。 学院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办人民满意学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走“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子, 把学生综合素质、操作技能的培养放在首位,确立了“服务就业、品牌兴校、精教学、严管理”的办学理念,实行了“多证沟通”(毕业证书和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实习与就业推荐工作,依托学院特有的遍布全国的企事业信息网络,与湖北省就业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和多家具有实力的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合资公司等单位建立了广泛实质性的人才供应合作关系,有多家稳定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合格毕业生至少有 3次以上的推荐就业机会,就业面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毕业生愿意继续深造的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专升本”考试,到省内20多所知名本科院校学习;学院还可以为希望出国深造的毕业生提供机会和方便。 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 学院按“适应市场需要,明确就业目标,强化技能施教 ” 的原则 ,设立了工商管理系、财税系、会计系、信息工程系、涉外经济系、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八个系部,开设了 14个专业和4个培训方向。
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采取订单式培养、校企联合推荐就业等方式,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了以院长挂帅的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抽调得力的人员组成专班,专门为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为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我院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浙江、苏州、武汉等地的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就业之路。
我院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以参加多项证书的考试,
其中会计学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证》和《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财税系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考试资格;工商管理系已取得《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助理师考试资格;信息工程系已取得《网络安全师》、《系统维护师》、《网页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考试资格;外语系已取得《涉外秘书证》考试资格。
我院2007届毕业生成功就业率已达92%以上,居同类学校前列。我院历届毕业生参加全省税务系统招考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的比例大大高于同类学校,其中2005年地税系统考试选拔的60名女科级干部有我院毕业生15名,占25%。与我院建立长期就业协议和已聘我院毕业生的企业主要有: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正远铁路电器有限公司、湖北省国税局东湖大厦、湖北省地税局泰华大厦、武汉白玫瑰大酒店、湖北泰乐维盛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鸿昌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天黎轮胎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上海海泰大酒店、香港华盛集团、远耀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欧美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兴瑞电子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
1.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学院专科录取批次为第四批高职高专;艺术类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采取网上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
3.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粤府函[2009]49号文),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太阳城集团投资创办,华商教育集团旗下的一所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院面向省内外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国家任务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颁发权(学院代码:14266)。
学院以先进的办学理念、雄厚的办学实力、科学的培养方案、良好的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实验实训大楼、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校企共建的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凸显出学院的办学优势和实力;优美的校园环境、标准的体育场馆、一流的学生饭堂、空调教室和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1.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3.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7.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8.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9.学校金融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专业同时开设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商务英语同时开设海外创新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同时开设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10.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1.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12.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