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北电力大学 | 沈阳农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76 | 149 |
| 校友会(综合) | 123 | 138 |
| 武书连 | 52 | 205 |
| US排名 | 813 | 1626 |
| 泰晤士 | 73-9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6353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6500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0 | 6621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2 | 28470 | 400 | 物/化/生(3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1 | 817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12 | 1507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8 | 60451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6 | 14906 | 456 |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
六十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能源电力人才。学校始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需求,积极活跃在科技创新前沿阵地,攻克了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过程中多项技术难题,为推进电力科技进步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后,学校贯彻“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方针,紧抓机遇,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
近三年,我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在90%以上,研究生就业率在97%以上。毕业生主要流向能源电力、信息技术服务、制造等行业。本科毕业生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占签约人数的70%以上,研究生80%以上。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居教育部直属高校前列,入选“全国高校就业50强”。
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旨在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主要由“奖、勤、助、贷、补”等内容构成,具体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补偿代偿等,覆盖学生从入学前到毕业后各时段。学校开通了线上线下“绿色通道”,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待开学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缴纳学费。新生可在迎新系统中的“绿色通道”窗口申请办理,也可在入学报到现场直接提交《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绿色通道”申请表》。了解更多资助政策,北京校部同学请关注“华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ncepu_zzzx),保定校区同学请关注“华电保定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ncepuzzzx)。
学校坐落在沈抚同城连接带中心区域天柱山南麓,东与世界文化遗产清福陵毗邻,南与沈水浑河相望。校园环境幽雅,风景秀丽,人文气息浓厚,教学、科研条件优越。
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几代沈农人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学校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开展的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今天的沈阳农业大学已成为教学和科研并举,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我校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学校曾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最受农业企业欢迎农林院校”等荣誉称号。
沈阳农业大学2018年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政府)奖学金。由国家(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000元/年·人,二等为250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
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