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34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80 |
| 高职排名 | 822 | 9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3 | 14494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5 | 63814 | 150 |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立,由黄冈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合作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第一所专门的应急管理高职院校。
学院以服务应急管理事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宗旨,现设安全工程系、应急救援系、信息安全系、防灾减灾系、智能制造系、交通与建筑工程系、数字媒体系、公共管理系等8个系部。开设有应急救援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智能物流技术等专业。
录取规则:
招生对象全部为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录取规则严格遵守各省招生办的文件规定执行,录取按志愿或者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接受投档,不设级差分数线,,少数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承认该生所在省的艺术联考成绩,新生入学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在招生计划栏目中公布执行户口关系转到学院所在地,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锦州师专)位于渤海之滨的英雄城市锦州,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专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1914年的奉天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学校多次受到上级党、政部门的奖励与表彰,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
1、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
①普通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体育类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④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有序志愿录取模式的
①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我校就业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方式。我校与全国百家企业、教育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主动为毕业生提供择业实践与就业推荐机会。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位于辽宁省同等高校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