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商丘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52 | 412 |
| 校友会(综合) | 384 | 377 |
| 武书连 | 509 | 47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0 | 142251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4 | 40597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6 | 110122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7408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165585 | 400 | |
| 2021 | 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本科二批 | 465 | 197054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51 | 21953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1 | 40157 | 466 | |
| 2021 | 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 本科二批 | 517 | 50796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6 | 59906 | 466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科技部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中国科协首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是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1424亩),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3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82.6万册、电子图书256.7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553种,各种类型数据库(含子库)54个。有国家认证的电子生物标本馆1个,附属职业中学1所。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3.除内蒙古自治区及高考改革省份外,学校录取原则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时,选考科目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学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 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录取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7.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二、进档考生录取分数依据及同分录取规则如下: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学校按投档成绩安排进档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3.除内蒙古自治区及高考改革省份外,学校录取原则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时,选考科目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学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 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录取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7.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8.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体育类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①对于按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后形成考生综合成绩,并依据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该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依次依据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②对于按专业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含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与应届毕业生录取要求一致,无特殊要求
学校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这里东临沿海,西扼中原,南襟江淮,北接齐鲁,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郑徐高铁、郑合杭高铁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商丘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栉风沐雨,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商丘师范学院。
教学设施完备,校园风景优美。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62.7万余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共计127个,其中省级7个,厅级3个,校企合作实训中心6个。建设了数字外语教学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各类体育场馆等。图书馆馆藏丰富,馆藏纸质图书近1830960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0959.81万元。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有春明湖、夏梦湖、秋韵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台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荡漾、湖光山色,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今年河南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7月9日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
省内高校专升本和对口本科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2.本科一批7月18日—7月20日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录取时间7月21日。
3.本科二批7月28日—7月30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4. 专科提前批8月3日-8月5日录取。
体育专科和对口招生专科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月9日—8月11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批准的部分高职院校(专业)。
6.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提前批7月8日-11日录取。
(2)艺术本科A段7月16日—7月17日录取。
(3)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录取。
(4)艺术高职高专8月3日—8月5日录取。
商丘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书画艺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剧目表演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