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08 | - |
| 高职排名 | 244 | 6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9 | 199334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4 | 161852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1534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9 | 71486 | 200 |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位于白洋淀旁,古莲池畔,居京畿重地,毗雄安新区。学院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省内首家独立建制的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主的高职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2年,在49年办学历程中,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明确“立足高职、服务IT”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体制机制,实现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学院积极对接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主动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以信息与通信技术为核心,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打造软件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动漫制作、智能制造、建筑工程、电子商务、会计金融等八大专业群,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本着“学院与社会零距离,学生与岗位零距离”的办学理念,扎扎实实推进教学改革。学院建有健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毕业生因适应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而广受用人单位欢迎,河北省及京、津等地知名企业纷纷来我院选聘毕业生,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整体满意率达90%。
河北省:
普通类专科批: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
对口专科批次:在专科提前批
其它省市区在相应的高职高专录取批次
我院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河北美术联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在我省专科美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铁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学院。
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毗邻汕昆(昆石)高速公路、昆明东绕城高速公路、石安公路、贵昆公路,路网通达,交通便利,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手段先进。专业师资绝大部分毕业于铁路高校对口专业或来自铁路运输生产一线,长期从事专业教学,专业功底深厚,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校舍建筑面积65419.29平方米,建有由38个实验实训室和车间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运输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76台,有多媒体教室14间,标准语音室1间,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20288.26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3567平方米;学校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借阅管理,藏书达10.1万余册。建立了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快速动态校园网;建有功能齐全的文化体育运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充分满足了学生日常学习及校园文体生活的需要。
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录取规则
1、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 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4、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做退档处理:
(1)所报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服从调剂但专业计划已满,仍未能录取的;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报考要求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录取时,考生成绩以省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6、 在同一专业志愿中,当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7、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按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执行。
8、 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9、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