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

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

北京地区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3、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

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

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以上(时限计算到评审年度当年12月31日,下同);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经济、审计、统计,下同)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学历,参加全国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满5年以上,从事会

机关分流人员的报名条件 根据鲁人职〔2000〕14号文件规定,凡在这次机构改革3年分流期间由机关分流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和外语资格的限制,依据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比照本单位同等情况的人员,参照上述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会计师或经济、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

我省破格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任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4、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

机关分流人员的报名条件 根据鲁人职〔2000〕14号文件规定,凡在这次机构改革3年分流期间由机关分流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可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和外语资格的限制,依据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比照本单位同等情况的人员,参照上述报名条件,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