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8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54 |
| 高职排名 | 562 | 57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4 | 21561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4 | 155203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21510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5 | 140473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7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3年6月,原名“邯郸职业大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更名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15所示范性职业大学试点学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6年荣获世界职教联盟卓越奖,2017年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发改委联合认定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8年荣获中国职业教育最高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和校级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西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是山西省创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一所旅游专业院校,是原国家旅游局旅游院校协会13所创始会员学校之一。被誉为“三晋旅游人才的摇篮”。
“山西省劳动模范单位”、“山西省职教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校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全国专业竞赛一等奖18项。
2011年招收优秀生、特长生奖励办法
良好的学风、高雅的校园文化是我院多年来着力营造的理想育人环境。同伴引领是大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为此,学院制定相应政策,招收一批在中学(中职)期间学习中表现优异者以及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新生,以减免学费的方式,鼓励他们选择就读我院,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三年全部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1、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班(团)干部、青年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
2、高考成绩:音乐表演、空中乘务、餐饮管理与服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小语种各专业第一名;景区开发与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前二名;其它专业前三名。
3、田径、球类、健美操、体育舞蹈、体育运动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在省级运动会个人单项前6名,团体前三名主力成员者。
4、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绘画取得省级荣誉者。
5、对口升学新生在中专阶段获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一等奖。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减免1/3学费的优惠政策
1、市(地级,以下同)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班(团)干部、青年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
2、田径、球类、健美操、体育舞蹈、体育运动在市级运动会个人单项前6名,团体前三名主力成员者。
3、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绘画取得市级荣誉者。
4、对口升学新生在中专阶段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专业竞赛一等奖者。
三、其他类型的优秀生、特长生经“审核委员会”认定也可享受相应学费减免待遇。
四、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优秀生、
特长生审核委员会”所有。
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5名),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105名),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773人),每生3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占未评国家级奖的25%,2010年为465人。
除此之外,学院和企业出资设立了多项单项奖学金,学院还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2010年75%的在校生获得奖助学金。
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普通类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