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的理论基础,掌握工商管理、理财、金融、会计学等专业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土木工程知识素质,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从事资金筹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统计学、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技术经济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审计学、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计算机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政府机关、建设投资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金融领域、会计师事务所、教育、科研单位等从事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合肥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前身是2003年6月设立的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12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合肥城市学院”。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近10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0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0%以上。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及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卓越教学新秀10余人。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80余个。设有徽派建筑构件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空间景观与智能养护技术中心、江淮建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全省率先建成校内光伏发电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与吉利汽车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学校图书馆建有先进的文献信息系统,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达65万册,电子资源60万种。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与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 为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选。每年9月开始申请、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签字确认后,报所在系;
(二)各系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尤其要对申请人贫困状况认真进行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四)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审批后上报。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资助人数按当年安徽省下达指标执行。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由学院每年按10个月发放给受助学生,由学院通过银行卡发放。
第十条 经批准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停发直至取消其获资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助学金,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助学金,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



合肥城市学院广东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84分(历史类)。合肥城市学院广东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非定向)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

合肥城市学院湖北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10分(理科)。合肥城市学院湖北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财务管理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本

合肥城市学院安徽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28分(理科)。合肥城市学院安徽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财务管理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

合肥城市学院江苏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80分(历史类)。合肥城市学院江苏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

合肥城市学院黑龙江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396分(文科)。合肥城市学院黑龙江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文科本科二批A段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

合肥城市学院山西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32分(文科)。合肥城市学院山西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财务管理文科本科二批C段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

合肥城市学院河北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82分(历史类)。合肥城市学院河北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

合肥城市学院陕西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379分(理科)。合肥城市学院陕西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财务管理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

合肥城市学院重庆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477分(历史类)。合肥城市学院重庆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

合肥城市学院浙江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为541分(综合)。合肥城市学院浙江财务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财务管理综合平行录取一段普通类财务管理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本科四年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类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