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07 |
| 高职排名 | 298 | 3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0 | 18609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39 | 199755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503 | 63486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95 | 6944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6 | 212540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7 | 15781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1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是教育部批准最早的十所幼专之一;2015年成功立项建设“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同时获得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大奖,是全国师专中唯一获得三个国家级奖项学校;2019年学校获“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优质案例”学校,是全国师专“双高计划”唯一推荐学校,学前教育系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研究成果“‘全实践引领,政校园协同’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获得中国学前教育创新成果最高奖。2020年学校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三届合肥市文明校园。2021年学校获批安徽省第四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前教育: 学费标准3200
早期教育:学费标准3200
特殊教育:学费标准3200
英语教育: 学费标准3520
对外汉语:学费标准3520
音乐教育: 学费标准5000
美术教育: 学费标准5000
书法教育: 学费标准5000
安徽省普通文理科录取:高职(专科)批
安徽省艺术类录取:艺术类第四批(高职<专科>)批
录取规则及要求: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仅在安徽省招生。考生须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线;文化成绩须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3.艺术类专业实行综合分录取方式。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采用相应组考模块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计算考生最终的综合分。考生综合分须达到安徽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对应模块最低控制线。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欢迎报考公办专科院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ICT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国CLAA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江苏省第一所公办性质职业技术学院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八年)
江苏省文明单位、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属公办性质,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医学类专业6200元,
文科类专业4700元,
理科类专业53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生,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录取方式:
(1)实行“3+1+2”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相应专业组内的考生安排专业,结合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其他未录取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进行投档录取,美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要求,计算投档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音乐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声乐或器乐的专业省统考分从高往低顺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类考生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艺术类考生以文化成绩和所在省份的艺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分规定和要求,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的专业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其他同类型的未录取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普通类(含高考未改革省份的文理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历史科目类或文科类考生比较语文成绩、物理科目类或理科类考生比较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之和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的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若再相同,则按照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比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所有省内外艺术类考生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2.录取方式:报考我院的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如有省统考的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无省统考省份采用校考或委托校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如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