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14 | 175 |
| 高职排名 | 615 | 63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8 | 199993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203744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0 | 13144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9 | 136385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6 | 19616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789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106362 | 150 |
在“隆平精神”的鲜红旗帜下,学院立足怀化,服务三农,坚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将“教学做合一、产训研同步”理念落到实处,探索基于“隆平精神”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科教结合,造就名师,创新模式,培养学生。七十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5万多名合格的毕业生,其中扎根怀化的有三万多人,怀化市、县乡镇领导以及各农业局、畜牧局大批管理人才和专家都是学院校友。学院还培养和造就了以李必湖(著名杂交水稻专家,“野败”发现者)、李玉才(北方棉花大王)、陈锦屏(我国第一位食品科学博士生导师)、邓华凤(杂交水稻专家,安农S-1选育者)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精英人才云集。近年来,学院还先后为省扶贫办、移民办、市畜牧局等开办专项技术培训班40期,为贫困山区培养农村科技骨干9582人,举办各类短训班197期,培训农村青年11319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骨干作用。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四川省第一所“部、省、市共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06年的岳秀女学,有着百余年的办学历史,著名革命英雄传奇小说《红岩》中“双枪老太婆”的原型人物陈联诗、邓惠中均毕业于此。1952年,建成四川省岳池师范学校。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学院;同年,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支持学院发展是重要内容。2013年,学院成功进入四川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序列。2014年6月,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广安区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整体并入学院;同年,以学院为基础创建的广安技师学院获批挂牌。
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年制专科(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考生德智体综合表现,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
2、录取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后续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3、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4、艺体类: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加分考生: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7、男女生比例:学前教育专业男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10、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招考委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