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54 | 154 |
| 高职排名 | 150 | 2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88880 | 16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271 | 84545 | 160 |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1 | 97546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33853 | 16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334 | 29998 | 160 |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9 | 53284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65 | 51930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2 | 544352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03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11 | 476510 | 150 |
黑龙江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输送具有家国情怀、工匠品格、进取意识、卓越追求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校内设11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127人、继续教育在校生6311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有4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9个,专业设置覆盖三大产业。拥有国家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18门。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我院高职(专科)艺术类,在2011年,在黑龙江省计划招收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2个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以文化课达到黑龙江省规定的录取线,按术科(美术课)省内统考成绩排序,按报考我院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应往届考生一视对待!
我校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被省教育厅确立为“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山东省优质校”。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省名校验收,树立了聊城高等职业教育的品牌。
学校位于聊城,占地面积6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2万平米,新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536万元,馆藏资源丰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学校现设护理系、医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农牧科技系等8个系,49个专科招生专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招生范围覆盖山东、山西、江苏、河南、贵州、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10个省和自治区。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⑵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