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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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54 | - |
高职排名 | 150 | 80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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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88880 | 160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271 | 84545 | 160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1 | 97546 | 16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33853 | 160 | |
2021 | 高本贯通 | 专科提前批 | 334 | 29998 | 160 | |
2021 | 空中乘务 | 专科提前批 | 219 | 53284 | 16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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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6 | 80437 | 16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27066 | 16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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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64604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4 | 27893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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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9 | 61825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2 | 25429 | 150 |
黑龙江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输送具有家国情怀、工匠品格、进取意识、卓越追求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校内设11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127人、继续教育在校生6311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有4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9个,专业设置覆盖三大产业。拥有国家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18门。
在吃的方面,我院有三层楼的学生美食中心,每顿饭有40余种饭菜可供选择,划卡计费电子买单;在我院学生每月花费400元左右即能吃饱吃好,每月在吃饭上,学生的费用绝对不会超过500元。美食中心一定让您比在家吃得好吃得饱。
回民部
小吃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校园占地3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学校资产总额674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61898.5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含信息化设备)总值5664.66万元。
全日制在校生5854人,在编教职员工219人,其中专任教师201人,56%以上教师拥有研究生学位,正、副教授109人,省市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52人,双师型教师83人。学校设有四个学院,开设22个专业,面向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美育教育、老年大学教育等师资培养,服务养老、托育、健康、心理、社会工作、家政等领域民生保障,着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社会服务领域应用型专门人才,累计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专业师资4万余人。学生曾获第八届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乒乓球单打、双打荣获两块金牌,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校园健身操舞锦标赛第一名,“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学校连续三年承办吉林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并获得全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入学后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