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南工程学院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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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432 | - |
校友会(综合) | 353 | 418 |
武书连 | 567 | - |
软科(体育) | - | 19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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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5 | 7738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7837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5 | 10531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7 | 10354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469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5 | 3640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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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4 | 112067 | 412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2 | 113947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29538 | 454 |
湖南工程学院于2000年6月由原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51年,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78年,隶属于原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合并组建而成。1958年至1963年,湘潭机电高专的前身“湘潭电机学院”曾开办过5年本科教育。
学校2000年在全国地方高校中率先确立了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形成了鲜明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是“全国工程应用型本科教育协作组”副组长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普通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理事单位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协作组”副主任单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等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地无明确规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上。
6.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
④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4个,录取原则为: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二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国家助学金:补助额度2000-4000元/年,比例超20%;
2、困难补助;
3、勤工助学;
4、爱心基金;
5、捐资助学;
6、助学贷款(生源地办理);
7、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特殊情况而无法坚持学习的学生,允许其休学一至二年,通过外出务工缓解困难,期满复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系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司法机关培养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后备人才的重要职责。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4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3年学校开始举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全面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学校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
我校所有专业均为提前批录取专业。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
(四)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及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