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0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27 |
| 高职排名 | 311 | 38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1714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6 | 10108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6 | 14152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919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衡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1951年由铁道部创办,首任校长是后来担任了铁道部部长、铁道兵副司令的郭维城将军。办学70年来,为中国铁路培养了近10万“铁军”,被誉为中国铁路的“黄埔军校”。
学院是全国铁路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连续6年获湖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5年获湖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院与泰国高铁职教合作项目入选教育部“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首批20个之一;荣获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和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学院众创空间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被科技部认定为2019年度湖南省众创空间,成为衡阳地区唯一一个拥有3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的高职院校。2020年,学院众创空间在湖南省科技厅绩效评价中被评为“A”等,是衡阳地区高校中的唯一“A”级,也被团市委、市人社局和市科技局评为衡阳市青年创新示范基地,并成功立项衡阳市“衡州工匠”创新创业培育和竞赛基地。
按国家政策执行
奖学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院学习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助学政策: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性质 公 办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1953年转为公立,改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1958年与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师范学校合并;2005年4月与发端于1906年的海门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与创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组建新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简表)
补助 项目 |
补助 对象 |
补助 金额 |
补助 办法 |
补助时间 |
发文 部门 |
文件 名称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所有年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
2010年上调分三档:2000元/年/3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 |
到卡 |
国家 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5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
到卡 |
国家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8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
到卡 |
国家 助学贷款 |
在校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最高8000/元/年/生 |
鼓励生源地申请 |
分期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
到卡 |
勤工助学 |
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 |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 |
学生申请,系部或学工处核定,学工处审核薪酬报财务处 |
每学期期末 |
财政部 教育部 |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
到卡 |
希望助学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约5人) |
300元/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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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春季、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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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希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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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一次性补助 |
“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全校总额 10000元左右 |
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南通市红会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