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6 | 289 |
| 高职排名 | 26 | 4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6 | 385137 | 180 | |
| 2020 | 单列类专业 | 专科批 | 248 | 429651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1 | 456681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2 | 33646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7 | 6904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8 | 82602 | 180 |
学校成立于1973年,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第五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河南省人民政府,现由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是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唯一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报考我院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对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省的投档办法将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报到、在校正常学习,学院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采取下列资助措施:1)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保证新生按时入学报到;2)实行“贫困生认定”制度,区别情况予以资助;3)办理国家助学贷款;4)实行奖助学金制度;5)设立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帮助困难学生;6)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施困难补助;7)针对临时性困难,发放补助(补贴)。
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重庆大学城是重庆西部新城的中心区,为全国重要的科教节点、西南地区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科研与交流中心、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等14所高校20万师生入住,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大学城。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6.关于专业录取。
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对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高考海南省选科模式“3+3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三科总分、加权平均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新高考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选科模式“3+1+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选科“1”即1科成绩、组合选科“2”即2科成绩的合计,总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考成绩(即高考成绩或分类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8.各专业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关于学前教育有关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9.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代码:530706)。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
对统一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不强调是否往届生。即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入学生,标准8000元/年,考入我校已退役满一年的全日制学生。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退役复学生,标准8000元/年,
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入伍学生,标准8000元/年,在校或毕业服兵役学生。
5.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3300元/年,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入学学生。
6.学生生活补贴,每月200元,按十个月发放,当年一等助学金(非建卡户)受助学生。
7.学费减免,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由学校确定,不限额。
8.校内勤工助学,每小时12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其他临时性自资助,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
10.毕业生求职补贴,800元/人,毕业年度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低保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特殊人员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