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42 | - |
| 高职排名 | 138 | 64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13929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5 | 458886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9 | 410996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184 | 459239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6 | 265265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180 | 347337 | 180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湖南省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
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湖南省化学工业学校,1998年9月与湖南省资江化工学校合并,2003年4月升格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月与湖南化工机械学校(湖南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合并。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省文明高校、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次获省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费:理科类专业46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书籍费:大专5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仅交纳一次的费用有:保险费300元:军训服装费65元,体检费45元,公寓用品费260元。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工业工程自动化技术等精品专业5060元/年.
高职高专批 ,需填报志愿且通过省考试院统一投档录取.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80分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HenanVocational College of Nursing 简称“河护职院(HVCN)”)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以护理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创办于1951年,其前身为平原省安阳卫生学校、河南省安阳地区卫生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建校69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近10万名医学大中专毕业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 费:2021年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5000元/年。
住宿费:八人间宿舍600元/年,六人间宿舍800元/年;
教材费:学院按照学年预收教材费,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具体教材费收费标准为:临床医学专业1000元/年,口腔医学专业和护理专业(不含方向)800元/年,其他专业700元/年。
一、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nnvc.edu.cn/)查询。
三、对实行平行投档的情况,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对填报我院志愿且投档到我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院第一、二、三、四、五等志愿顺序录取,如所报志愿相同,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原则上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录取。
四、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在同分且所报志愿也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录取到同一批次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五、我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