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淮南联合大学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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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139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43 |
高职排名 | 493 | 64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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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221868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148035 | 2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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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98305 | 180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13 | 202444 | 18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3 | 118319 | 180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48 | 124925 | 180 |
校训:正德至善 笃学行知
校风:文明 和谐 爱教 好学
联大精神:艰苦奋斗 严谨治学 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
淮南联合大学成立于1984年8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占地800余亩,南依郁郁葱葱的舜耕山,北眺曲折蜿蜒的淮河,紧临城区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称号。
淮南联合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专业高职阶段(2015级和2016级)学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合理确定档次,做到精准资助,但不得超出分配的金额指标和人数指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进行申请和评审;
(二)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各系(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认真评审,并公示;
(四)系部将公示后的结果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定,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银行卡按学期分两次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发给获资助学生,不得截流、挪用和侵占。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淮南联合大学2022年各省录取批次一览表
序号 | 院校代码 | 省份 | 计划 | 录取批次 |
1 | 0911 | 河北 | 150 | 专科批 |
2 | 2334 | 江苏 | 9 | 高职(专科)批 |
3 | 3450 | 浙江 | 100 | 普通类 |
4 | 5384 | 江西 | 30 | 高职(专科) |
5 | 1075 | 海南 | 25 | 高职(专科)批 |
6 | 3430 | 四川 | 30 | 专科批 |
7 | 9360 | 安徽 | 651 | 高职(专科) |
8 | 8662 | 河南 | 20 | 高职高专批 |
9 | 1185 | 甘肃 | 12 | 高职(专科)批 R 段 |
10 | 3371 | 青海 | 25 | 普通专科批次-M段 |
11 | M925 | 湖北 | 10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12 | 1159 | 贵州 | 30 | 高职(专科) |
13 | 3443 | 云南 | 10 | 高职(专科)批 |
14 | 4543 | 黑龙江 | 5 | 高职(专科)批(A) |
15 | 1734 | 山西 | 10 | (高职)专科 |
16 | 3305 | 陕西 | 10 | 高职(专科) |
17 | 11308 | 广东 | 10 | 专科批 |
18 | B308 | 山东 | 10 | 专科批 |
注:最终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报考指导》为准。
按照艺术类招生政策招生。
与应届生相同,执行《淮南联合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录取规则及要求如下: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录取专业时,根据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学校设有商贸管理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与建筑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智慧商务产业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财会金融、现代流通、商务信息化、艺术设计和旅游服务五大专业群,开设电子商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会计、烹调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等39个高职专业。
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广西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获得各类荣誉100多项。
(一)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 月15 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处工作人员或所在系辅导员,学院统一办理好借款回执,贷款学生不需把借款回执自行寄回当地学生资助办。
(二)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或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有家长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页),复印件上的家长姓名必须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上签名的家长姓名为同一人;4.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2 份。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第二代双面复印)2 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 纸复印。
(三)到校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2. 具有以下情形者需提供的相关材料: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②烈士子女提供《烈士军属证》复印件;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农村扶贫户家庭提供《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⑤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存折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①因家人残疾,无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如家庭遭受自然灾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A4 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