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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联合大学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1:03:22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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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联合大学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为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43,最低位次是221931、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60,最低位次是147027。
一、淮南联合大学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243221931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360147027
2.2019年物联网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201224303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203180080
二、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介绍
电子信息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淮南联合大学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一、专业前景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英文名称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物联网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的第三次浪潮。根据《2010-2011年中国物联网发展年度报告》,中国物联网产业将实现5000多亿元的规模,年均增长率为11%左右。物联网的应用领域覆盖到生活、工业、农业、交通、医疗、环境、娱乐、公共事业、安全等各个领域。但是物联网研发、应用、维护人才远远不够,缺口将达到千万。根据美国 研究机构Forrester预测,物联网所带来的产业价值将比互联网大30倍,全球物联网将成为下一个万亿元级别的信息产业业务。

二、专业基础

1、实训条件完备。学校有能够满足物联网专业教学所需的国内先进的“网络实训室”、“组网工程与综合布线”实训室、嵌入式系统开发实训室、传感器实训室、物联网综合实训室。

2、学校与安徽纳米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淮云、南京芯传汇、北京赛佰特等物联网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3、专业教研室有一支教学与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任师8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教师占50%以上。

4、2013年9月,淮南市云计算微创业体验中心在我校正式成立,这对促进我校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的建设发展,提升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凝聚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业介绍

本专业面向物联网产业硬件产品制造产业集群,物联网软件开发、集成与服务产业集群,物联网平台运营服务产业集群等三大集群,培养适应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需要,从事物联网产品生产与检测,物联网系统集成、调试、营运与维护,物联网系统开发等岗位一线需要的优秀高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淮南联合大学
139
校友会(高职二类)
493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校训:正德至善 笃学行知

校风:文明 和谐 爱教  好学

联大精神:艰苦奋斗 严谨治学 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

淮南联合大学成立于1984年8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专升本”联合培养院校。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占地800余亩,南依郁郁葱葱的舜耕山,北眺曲折蜿蜒的淮河,紧临城区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30多项荣誉称号。

加分政策

   我校加分政策执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文件要求。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中心城区,南依郁郁葱葱的舜耕山,北眺曲折蜿蜒的淮河,紧临城区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淮南联合大学2022年各省录取批次一览表 

序号 院校代码 省份 计划 录取批次
1 0911 河北  150 专科批
2 2334 江苏  9 高职(专科)批 
3 3450 浙江  100 普通类
4 5384 江西 30 高职(专科)
5 1075 海南  25 高职(专科)批 
6 3430 四川 30 专科批
7 9360 安徽 651 高职(专科)
8 8662 河南 20 高职高专批
9 1185 甘肃 12 高职(专科)批 R 段
10 3371 青海 25 普通专科批次-M段
11 M925 湖北   10 高职高专普通批
12 1159 贵州 30 高职(专科)
13 3443 云南  10  高职(专科)批
14 4543 黑龙江 5 高职(专科)批(A)
15 1734 山西 10 (高职)专科
16 3305 陕西 10 高职(专科)
17 11308 广东  10 专科批
18 B308 山东 10 专科批

注:最终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报考指导》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艺术类招生政策招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相同,执行《淮南联合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录取规则及要求如下: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录取专业时,根据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奖学金设置

    淮南联合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办法(修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办法。

一、类别及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评审推荐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对象为获得我校正式学籍且提出申请的二、三年级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专业学生第五学年可以参评。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1、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和在省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2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综合素质高、平时表现突出,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可推荐评选“国家奖学金”。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晨跑出勤率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1、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班级)的前1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在院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班级)的前2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综合素质高、平时表现突出,在国家级、省级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班级)的前30%,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补考科目,可推荐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晨跑出勤率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四)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界定条件和认定工作,按照《淮南联合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五) “励志奖学金”应在本专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按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或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次推荐。对于位次靠前没有被推荐的,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理由充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执法机关处罚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三)当年考试作弊者或有课程(含考查课)不及格者。

(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六、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同时申报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各系(学院)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划分到各系(学院)。

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各院系必须严格按照《淮南联合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搞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九、各院系要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用真凭实据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十、各院系评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提出本单位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名单经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批。

十一、本暂行办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二、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各类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与本暂行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中专 2022-08-0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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