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3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14 |
| 高职排名 | 125 | 4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331481 | 180 | |
| 2020 | 软件类 | 专科批 | 293 | 40161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6 | 42515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1 | 22853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8 | 25553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29294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1 | 31843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6 | 33658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3 | 337102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89 | 26294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61 | 28334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21 | 30578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236 | 33265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12887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13588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9 | 142593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16 | 12588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7 | 13463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2 | 14037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8 | 4504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9 | 4967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7 | 5090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6 | 5122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0 | 5478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8 | 5587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6 | 5726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6 | 8002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0 | 8821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10882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11503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52 | 82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46 | 79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08 | 117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04 | 1184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1160余亩。学院设有10个系部,在校生15000余人,2008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计46个。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重视职业取向的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社会对高技能“银领”人才的需要。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在我院学习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我院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200 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河南省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院现有番禺校区(毗邻广州大学城)、广州开发区产教融合基地、越秀花果山校区,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院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学院职教联盟牵头单位,拥有全国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广东省大功率智能控制电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校高端电源系统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智能电气装备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省高校大功率高可靠电能变换与控制科研创新团队、广州市高新技术专业继续教育基地、省、市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广州市众创空间。学院立足服务广州开设科技及商贸两大板块,设有11个二级学院,七大专业群,开设2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广东省重点(品牌)专业8个,市级特色(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学院4个。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9000余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35.3%,硕士以上学位占79.6%,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1.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2.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4.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6.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7.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