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 是否985大学:
河套学院是内蒙古西部一所综合类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坐落于祖国北疆,黄河几字弯头,享誉盛名的河套平原。
历史沿革:河套学院的前身是1985年创建的河套大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著名经济学教授陈良壁先生为首任校长。学校的创建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1986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乌兰夫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程思远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工作。学校初创时期举步维艰,财力匮乏、校舍简陋、师资不足。在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巴彦淖尔人民的大力支持和资助。
进入新世纪学校经历了两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2001年原巴彦淖尔盟教育学院、巴彦淖尔盟师范学校(前身为1943年傅作义将军创办的绥远省立陕坝师范学校)并入河套大学。2004年原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巴彦淖尔盟分校、巴彦淖尔盟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巴彦淖尔盟卫生学校、巴彦淖尔盟农牧业中等专业学校、内蒙古临河水利学校并入河套大学。
2012年河套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套学院,实行内蒙古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两级管理体制,以自治区管理为主。升本的同时,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提出举全市之力办好河套学院,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0.28亿元在黄河之滨建设新校区(双河校区),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学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学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16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整体转型试点院校。2019年8月21日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同志亲临学院指导工作。2020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院的发展迈向了新阶段。2021年3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亲临河套学院调研,为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高质量有特色应用型高校指明了方向。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1047.98亩,总建筑面积43.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928.6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3.7万册,电子图书40.2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9个。
办学规模:学院设有14个教学院系及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376人,其中本科生 9501人,占学生总数的91.57%;少数民族学生2417人,占学生总数的23.29%。
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972人。专任教师579人,其中正高职务42人、副高职务268人,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3.54%;博士学位教师35人、硕士学位教师 37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1.5%;双师型教师121人,占专任教师的20.89%。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1个、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9人。
教学建设:学院设有35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文学、理学、农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3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6个、产教融合共建专业10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1门,在线开放课程10门;院级精品课程63门,立项在线开放课程61门。获批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3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项;获批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成果奖5项、教学研究课题73项;立项院级教学研究课题322项,发表教学研究论文826篇。近三年学生获国家级奖励31项,自治区级奖励348项。
科学研究:学院建立自治区级科研平台8个,包括院士工作站1个、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创新培育团队1个。院级科研平台20个;博士工作站12个。现有院级重点学科6个,重点培育学科2个。学院院士工作站协助申报的“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获批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获得资助资金50.78亿元。
升本以来,教师承担科学研究课题922项,其中国家级12项,省部级374项。公开发表论文2904篇;获批软件著作权和专利210项,出版专著272部;市级及以上科研获奖9项;登记“向日葵育苗移栽”“加工番茄源库调控”“腐植酸研发与推广”国家成果库成果3项;选育出河糯101作物新品种。主办蒙古文、汉文内部刊物《河套学院论坛》。
文化传承:在河套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学院教师获批河套文化研究立项42项,撰写专著3部,发表论文68篇。在乌拉特文化的研究与传承方面,建有乌拉特文化研究中心、乌拉特蒙古族传统手工艺室等5个研究基地,获批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3项,出版著作12部,其中《乌拉特英雄史诗研究》获自治区政府社科类作品三等奖,群舞《乌拉特的祝福》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甲组一等奖、全国一等奖。
开放办学:学院坚持多层面开放办学之路。与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波兰热舒夫信息技术与管理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自治区15所院校开展校际合作。与正大集团等十余家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蒙古国开展教育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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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学院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己任,深入推进校政企合作,主动融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和满足当地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现已基本形成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四群一链”专业格局,共有产学研合作单位203家。2021年成立了河套学院现代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入驻巴彦淖尔市农高区。与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正式签订了“伙伴研究组”协议12个,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动巴彦淖尔市农牧产业转型升级。
一、我院在河南、广西、四川、贵州、新疆、江西等省、自治区本科二批次进行录取。
二、我院在山西本科二批B进行录取。
三、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汉授体育本科专业、地方专项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安排在本科提前B批次进行录取。
四、我院普通文理科本科专业、本科招收中职生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二批次进行录取。
五、我院专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高专批次进行录取。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学院从人才市场需求的实际出发,稳定办学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办学特色、推进改革创新,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同类院校前列,切实服务区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河套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7〕77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用于奖励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河套大学计划内录取、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弄虚作假伪装贫困者不得申请。
5 、在学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8、原则上本年度未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五条 奖励比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各院(部、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院(部、系)。对国家规定的艰苦专业,其比例适当倾斜。
第六条 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
每年9月30日前由学生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申请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此表可复印或复制)
2、申请人提供每学期成绩单。
3、院(部、系)提供申请人在学校期间的操行评语和推荐书,辅导员、班主任、班委提供对申请人的意见书。
第七条 审批程序
由院(部、系)审核后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提出。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河套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河大发〔2006〕35号)同时停止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奖学金评定。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要遵循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四条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奖励类别、标准及所占比例
第五条校级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两类。
(一)学业奖学金(占奖学金比例为70%)
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二)社会活动奖学金(占奖学金比例为30%)
一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学院违纪处分或党团组织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四)第二课堂积分每学年达到10积分以上。
第七条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积极承担团学等社会工作且表现突出,或积极参加文体、艺术、科技、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科专业竞赛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第二课堂积分每学年达到10积分以上;
(四)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学院违纪处分或党团组织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第四章 评 审
第八条校级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校级学业奖学金;校级社会活动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
第九条各系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系部专业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系部的评选细则。
第十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交《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十一条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系部。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条件及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在《初审名单汇总表》及《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系部提交的名单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评定。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发放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院将校级奖学金一次性打入获奖学生个人银行卡,并颁发学院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申请审批表》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果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学院将取消其以后学年的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各系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对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处、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工作组。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呼和(党委书记)李秀良(院长)
副组长:董贵成(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员:杨树生刘文慧张海玲各院系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招生录取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综合考查由各院系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二)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长:刘富魁陶雅
成员:纪检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
招生计划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网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4月1日,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的免试考生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照“考生类型"结合《专业指导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学校招生计划,选择专业。免试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请考生谨慎选择,认真填报,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将无法参加第一轮录取,只能参加调剂录取。
招生专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退役大学生士兵。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可申请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招生条件、在我区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2022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定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下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栏目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河套学院有什么专业?河套学院开设国际商务、助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视觉传达设计、工程管理、助产、物联网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新闻采编与制作、学前教育、农学(设施农业方向)、护理、体育教育、网络与新媒体、金融工程、美术学(广告设
河套学院开设金融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云计算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水利水电工程、康复治疗学、护理、财务管理、供用电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管理与运营方向)、美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
河套学院开设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新闻学、音乐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设计、助产、电气自动化技术、学前教育、机械电子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农业水利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技术方向)、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管理与运营方向)、体育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
河套学院有什么专业?河套学院开设国际商务、环境监测技术、助产学、建筑工程技术、音乐教育、动物科学、体育教育、财务管理、新闻学、英语、护理、护理学、美术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水利水电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
有。河套学院有本科专业!河套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河套学院开设的本科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电子工程、音乐学、学前教育、金融工程、网络与新媒体、信息
有。河套学院虽然是本科院校,但也有大专!河套学院是一所成立于1985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就是本科专业,也有一些大专专业。河套学院开设的大专专业有:音乐教育、供用电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前教育、环境监测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护理、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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