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64 |
| 高职排名 | 63 | 38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1 | 73074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专科批 | 334 | 10021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4 | 42800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专科批 | 347 | 6607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5733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7 | 3315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2 | 1159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8 | 610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4 | 116666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14 | 9247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4765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06 | 498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过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9年3月,学校由国防科工委划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10所学校之一。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德行大道,技承天工”的校训,弘扬“船舶军工特色”的校园文化,明确“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船舶军工行业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经过近60年的发展历程,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高。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成为江西省唯一一所跨入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的高职院校。2014年,开始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正式揭开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新篇章。2016年,被列为江西省“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学生收费严格按省政府规定执行,学费标准 5000 元 / 人 · 年, 住宿费标准普通宿舍 400-800 元 / 人 · 年、公寓 1000 元 / 人 · 年(如有新规定则按新标准执行)。学校设立了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助学项目,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200-4400元;勤工助学岗位每生每学年1200元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等具体办理程序依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学生手册》执行。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前身是创办于1934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985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学院现有护理、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7个专业群2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76人,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4个国控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助产5个省级示范专业。护理专业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骨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点专业,中药学专业是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A类培育项目,老年健康服务专业群是福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收、退费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漳价〔2007〕费15号,漳价费〔2018〕10号、漳价审〔2012〕3号、漳价费〔2016〕16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等文件标准执行。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6600元/(学年人)。
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六人间(西洋坪公寓)1020元/(学年人)、六人间900元/(学年人)、九人间500元/(学年人)。安装空调的宿舍在上述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标准如下:四人间100元/(学年人)、六人间70元/(学年人)、九人间50元/(学年人)。
以上收费若有变化,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