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化工学院 | 太原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484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30 |
| 武书连 | 622 | 42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4 | 43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650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7 | 11730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71 | 20449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85 | 6457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54 | 64923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63 | 59121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508 | 13214 | 458 |
坚持以工为主,培育“大化工”专业集群,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级学科5个。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普通高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5年再次通过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2017年制药工程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全日制在校学生1.65万人,专业设置涵盖理、工、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开设48个本科专业,5个卓越计划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个高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形成了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格局。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禾风奖学金、禾风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及各类补贴。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199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太原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现有4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884亩,其中新校区占地面积1569亩,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750余名,生源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学校组建20年来,锐意进取,开拓奋进,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各省市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及专业安排:
(一)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美术类(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按如下方式录取及安排专业:
1.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器乐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山西省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不分小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0.6
严格执行各省招办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