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建筑大学 | 安顺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1 | 470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27 |
| 武书连 | 525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81 | 42034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38 | 51877 | 30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61 | 46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9 | 12786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7 | 97729 | 36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6 | 98984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04 | 91185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1 | 25322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11 | 25683 | 479 |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成绩。2010年学校从红旗街老校区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一、我校不对任何考生进行加分。
二、我校承认各省市区根据国家政策对考生加分成绩。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并参考该省生源情况而定。
2.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暂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
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不同省(市)排序规划分别为:
非高考改革省(市)科目顺序为: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3”模式的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物理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历史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投档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中的某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当该专业无法录取时,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我校对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考成绩录取,采用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在吉林省设立书法校考考点。吉林省书法考生需取得我校书法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我校投放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的其他省份,我校使用该省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做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书法学专业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安顺学院坐落在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素有“黔之腹、滇之喉”之称。全市总面积9267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9%。安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亚洲文明之灯”普定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千古之谜”关岭“红崖天书”、“世界唯一”的明代屯堡村落、“中国戏剧活化石”安顺地戏、“东方第一染”安顺蜡染,有“屯堡文化之乡”“蜡染之乡”“西部之秀”的美誉,是国家最早确定的甲类旅游开放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美丽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黄果树瀑布。安顺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全国“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王若飞同志的故乡。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在相同分数下择优录取。
安顺学院2017年录取时间安排
省市区 |
录取批次 |
录取时间 |
贵州省 |
本科提前批 |
7月9日至7月24日 |
本科第二批(含民族班、民族预科) |
7月27日至8月5日 |
|
专升本 |
7月20日至7月24日 |
|
艺术专科批 |
8月3日至8月7日 |
|
高职(专科)批 |
8月12日至8月20日 |
|
天津市 |
本科二批A阶段 |
7月20日至7月22日 |
河北省 |
本科提前批B段 |
7月12日至7月15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4日至8月3日 |
|
山西省 |
本科二批B段 |
8月2日至8月4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本科二批 |
7月19日至7月26日 |
辽宁省 |
体育本科二批 |
7月21日至7月29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30日至8月8日 |
|
黑龙江省 |
本科第二批 |
7月27日至8月2日 |
江苏省 |
第二批本科 |
7月20日至7月25日 |
福建省 |
体育类本科 |
7月9日至7月16日 |
本科提前批 |
7月6日至7月13日 |
|
第二批本科 |
7月27日至8月7日 |
|
江西省 |
艺体类本科二批 |
7月24日至8月8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4日至8月8日 |
|
山东省 |
本科一批 |
7月15日至7月20日 |
本科二批 |
7月18日至8月2日 |
|
河南省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7月9日至7月16日 |
本科二批 |
7月25日至8月2日 |
|
湖北省 |
体育本科 |
7月8日至7月17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6日至8月3日 |
|
湖南省 |
本科提前批 |
7月9日至7月11日 |
本科二批 |
7月24日至7月30日 |
|
广东省 |
第二批本科 |
7月20日至7月30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本科第二批 |
7月21日至7月30日 |
海南省 |
本科第A批 |
7月15日至7月22日 |
重庆市 |
体育本科第二批 |
7月12日至7月15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7日至8月4日 |
|
四川省 |
艺体本科批 |
7月11日至7月22日 |
本科二批 |
7月27日至7月31日 |
|
云南省 |
艺术本科二批 |
7月22日至7月25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7日至8月7日 |
|
甘肃省 |
本科二批 |
7月28日至8月4日 |
注:本日程系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文件安排的日程。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日程为准。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应届、往届生同样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