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吉林建筑大学 | 山东体育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1 | -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64 |
| 武书连 | 525 | - |
| 软科(民族) | - | 1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81 | 42034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38 | 51877 | 30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361 | 46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9 | 12786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91 | 170764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83 | 188009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1 | 193314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0 | 218688 | 444 |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成绩。2010年学校从红旗街老校区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并参考该省生源情况而定。
2.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暂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
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不同省(市)排序规划分别为:
非高考改革省(市)科目顺序为: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3”模式的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物理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物理、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高考改革省(市)中采用“3+1+2”模式(历史科目组)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投档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中的某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当该专业无法录取时,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7.我校对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统考成绩录取,采用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原则上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则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在吉林省设立书法校考考点。吉林省书法考生需取得我校书法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我校投放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的其他省份,我校使用该省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做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书法学专业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公寓费:6人间800元/年、4人间1200元/年。
2.学费:各专业标准不同,参考招生章程。
3.书费:各专业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山东体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国内高水平省属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学校建有济南(校本部)和日照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各类训练场馆约17万平方米。山东体育学院青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运动休闲产业学院)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5月在莱西市七星河畔开工建设,项目占地580余亩,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总投资16亿元,为政府交钥匙工程,2023年交付使用。
学校现有教学机构12个,包括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中国举重学院3所“国字号”学院和1所附属中学(挂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牌子,设初中部和高中部,办学规模3000人,面向全省招生)。其中,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是全国唯一省部共建的以足球、篮球为特色的应用型国家级专项运动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