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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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一类) | 67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56 |
高职排名 | 228 | 45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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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57216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20408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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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172527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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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1 | 191370 | 15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94 | 203001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8 | 80622 | 15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420 | 107618 | 150 |
【历史概况】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是建校于1948年的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和1958年的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1961年曾改名为吉林铁道学院,举办过本科层次教育。2005年8月,学院由行业办学移交地方办学。2006年2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6月和2014年10月,学院两次分别以较高评价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国家奖学金:学院每年对学习等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颁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励志奖学金: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4000元。
校内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对学习成绩等优异的学生颁发校内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按国家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助学金平均每人3300元。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创建于1963年,隶属四川省财政厅,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交通便捷、生态优美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校园占地面积524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200余人,纸质图书56万册,电子图书33万册。现有现代化实训室51个,多媒体及智慧教室21间,多功能报告厅3个,实践实训、教育教学条件在全国财经类职业院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秉承“理财至诚 精业致能”校训,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以培养财经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使命,坚持扎根财经沃土,坚持服务行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立校、追求进取、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坚持差异化、特色化、数字化、品牌化融合发展,先后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7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财经人才。目前,学校建有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4大专业群,设有大数据技术、财税大数据应用、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富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市场调查与分析等专科专业。同时,作为首批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高职院校,2020年开始与西华师范大学联合招收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已连续招收两届学生,2022年新增电子商务专业,与四川轻化工大学联合招生、培养。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我院积极响应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家教育资助体系的基础上,制定了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每年对20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学费、生活费等各项资助。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贷款项目为当年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伍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6、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7、特殊困难补助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困难程度,分为每生每月400元、200元两个档次,按一学年10个月发放。
8、自强之星
为弘扬我校学生自强不息、发奋图强的精神风貌,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评选出“十佳自强之星”,每生每年500元。
9、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
按照“适当兼顾、统筹平衡”原则,帮扶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标准为:每生600元。
11、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分年级分专业按比例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奖奖金为400元/人;二等奖奖金为300元/人;三等奖奖金为200元/人;
12、素质竞赛专项奖金
素质竞赛专项奖金分为院外素质竞赛和院内素质竞赛。院外素质竞赛,按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团体获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4000元;个人获奖奖励标准为600元~2000元。院内素质竞赛,按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重点竞赛奖励标准为60元~1000元;一般竞赛奖励标准为40元~500元。
13、新生报到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4、企业助学金
针对学生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家庭因突发变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根据受助学生人数和困难程度发放临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