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80 | - |
| 高职排名 | 82 | 34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3 | 11589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8 | 523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112401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45706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取得了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成绩,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认定为教育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一、省内艺术类录取规则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是一所创办于1984年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现有2个校区(丰泽校区、洛江校区)2个实训基地(清源基地、乐峰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连续八届蝉联福建省“文明学校”荣誉。
坚持质量立校,深化校企合作。学院依托行业优势,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大力推进专业建设和深化校企合作,设置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等多个电力相关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建设了与生产现场一致,甚至部分超前的输配电、变电检修、继电保护等一批实训基地,用于学生实训实践和职工培训,使学生在校内能直接接触生产一线的先进设备设施,同时建立了51家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在校期间技能锻炼提供了坚实基础。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1700多人,技能培训年培训量15万人·天。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录取原则
福建省内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中;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四门单科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助学制度:(1)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过件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数20%,特困生4500元/学年·人,贫困生28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将再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3)勤工俭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个勤工俭学岗位。
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