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80 | 234 |
| 高职排名 | 82 | 82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1 | 373266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1 | 21799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381259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249 | 429091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2 | 216939 | 180 | |
| 2020 | 中外合作 | 专科批 | 288 | 282382 | 180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取得了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成绩,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认定为教育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实行思想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职业素质“四位一体”的素质教育。学校积极开展“三风”建设,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和学风。通过推行“学分制”、“弹性学制”、毕业生“双证书制”等制度和专业教师工作室等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以就业为宗旨,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省内领先地位,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职业教育成绩显著,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现已成为中国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 |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是由省政府主办、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依托河南开放大学的系统优势、资源优势、信息技术优势以及教学改革成果、师资、实验实训等优质资源办学,是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是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依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畔而建,功能齐全、设施精良,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各类图书83万余册,在校生1万余人。现有专兼职教师912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90余人,省管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9人。
学校高度重视创业就业工作,设有创业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开设创业就业相关课程,设立创业论坛,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建立了完善的创业、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始终把创业就业教育贯穿于学生入校到毕业的全过程。学校每年遴选400家优质企业到我校选拔人才,为每个毕业生提供三个以上的待选就业岗位。目前,学校“智慧就业”项目已经建设完毕,正在为毕业生提供精准的各项就业服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对获得上述资助后仍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