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54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 | - |
| 高职排名 | 49 | 16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14522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3 | 148062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45 | 27327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97 | 541971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57 | 248293 | 150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与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为高职院校,主要为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05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入选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入选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7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市场营销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 旅游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苏招委〔2020〕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高职院校,具有60多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上善若水、海纳百川”的校训,遵循“水利特色、工科优势、凝练品牌、强化服务”的办学思路,确定“立足水利、面向社会、服务一线”的办学定位,是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和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学校荣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体育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