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22 14:06:59 解决时间:2021-08-03 21:44

满意答案

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44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含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报考。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b.***.cn2、招生微信公众号:hlxyzsb3、招生咨询电话:0523-82120000,、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邮编:2253005、E-mail:zsbtcm@***
招生专业览表
专业名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科类考试科目中医学专升本2.5年文史类(中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中药学专升本2.5年理工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药学专升本2.5年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44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含考试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统称为“招办”)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考生在我省报考。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招生录取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应制定适应我省高考方案的相关录取规则。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由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于5月10日前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报送招生计划的同时,须将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 +→AA→A+B→AB+→A+C→AB→B+ +→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技校网友 2021-08-03 21:44

网友推荐

报名资格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招生计划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收费标准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严格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招生录取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匡时路6号
咨询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址: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sb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江苏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业学院

    1楼

    江苏省以外地区生源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

  • 中专学校

    江苏省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业学院

    2楼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b..cn2、招生微信公众号:hlxyzsb3、招生咨询电话:0523-,、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邮编:、E-mail:zsbtcm@招生咨询咨询QQ群:咨询电话:报名(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

  • 中专学校

    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业学院

    3楼

    江苏省生源录取规则1、根据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2、江苏省内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3、学院对进档的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

  • 中专学校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在江苏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4楼

  • 中专学校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5楼

    招生专业简介(一)中医学培养中医基础理论扎实、中医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中医临床思维能力缜密,掌握中医学和西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中医辨证论治及理法方药综合运用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有:诊断学、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内科学、外科学总论、传染病学等。(二)中药学培养具备

  • 中专学校

    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6楼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注册入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

  • 中专学校

    江苏省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7楼

    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

  • 中专学校

    江苏省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8楼

    志愿填报1.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或http://gkzy.),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

  • 中专学校

    江苏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9楼

    特殊类型的招生(一)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规定执行。(二)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关于做

  • 中专学校

    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10楼

    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44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