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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6:55:16 解决时间:2021-10-0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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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览表
专业名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科类考试科目中医学专升本2.5年文史类(中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中药学专升本2.5年理工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药学专升本2.5年经管类政治、英语、高数(二)
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5号)规定执行。
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我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于考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外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州市学院路6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2120000,传真:0523-80639031Email:zsbtcm@***网址:http://www.***.cn
招生录取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报名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技校网友 2021-10-0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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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匡时路6号
咨询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址: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sb

招生计划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报名资格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收费标准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严格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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