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24 | 166 |
| 高职排名 | 129 | 52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9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4 | 9714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73013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8 | 9845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6 | 64696 | 180 |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食品类专业师资培训基地
★江苏食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江苏省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单位,是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和常设秘书长单位,江苏食品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食品学院联盟单位,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学费:文科类4700元/生年,工科类53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兑现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近三年,我院发放院优秀学生奖学金294万元,近千余人次参加了勤工助学,有 22人荣获国家奖学金17.6万元,1039人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19.5万元,5938人次获得国家助学金1573.9万元,为46人办理了当兵学费补偿共计64.6万元,为2792人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370.47万元,累计资助惠及面达到75%。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 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 ★ 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 国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 重庆市文明单位 ★ 重庆市唯一拥有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的高职院校 ★ 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 重庆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市十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之一)挂靠单位 ★ 重庆市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和技师融合培养试点单位 ★ 连续4届中国.重庆市职业技能大赛化学检验赛项指定承办单位 ★ 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工科为主,以化工与医药、机电与控制、安全与环保为特色,涵盖工、经、管、艺类专业,生物化工、食品药品、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环境安全、文化艺术等多专业门类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明显的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为由重庆市化学工业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的重庆化工职工大学、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始建于1964年,2010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高职院校,并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国家人力社保部备案加挂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牌子。 学院占地638亩,总建筑面积18.99万平方米。现有江北、长寿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AAAA级景区长寿菩提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 学院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38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3100多万元,实训场地6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55个。学院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数字资源超过2T,近两年斥资3000余万元打造高水准的数字化校园。 学院设有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质量检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院系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现有专兼任教师3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30%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7%以上。学院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手段先进,科研能力突出。 学院现有招生专业近30个,部分专业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本衔接”。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7300多人,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教学互动、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2011年,张荣化工分析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在学院挂牌成立;2015年,学院设立了元素、启航、菩提缘三大众创空间。学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实用人才,不少已成为化工等行业企业技术和管理骨干。近几年,学院学子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12次夺得团体一等奖、19人获得个人全能冠军。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等众多行业大型、优质企业联合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与重庆市长寿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了校地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在化工、医药、石油、建筑、交通、金融、轻工、机械、食品、旅游等行业中形成了广泛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 95% 以上,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春风化雨,润泽青史。在化工职院人的努力下,学院已逐步成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被评为国家和重庆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1、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可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2、 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生在校读书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3000元/年。
3、 申请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可以申请,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4、 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假期勤工俭学可以获得每月1000元以上的收入,可享受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并按照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则及办法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