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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01:00:37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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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为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67,最低位次是93395、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06,最低位次是70439、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7,最低位次是165861、江苏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5,最低位次是75961、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4,最低位次是161369、云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8,最低位次是120246、甘肃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9,最低位次是57365。
一、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山西专科批-16793395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2720670439
物理类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267165861
历史类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42575961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云南专科批-264161369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云南专科批-328120246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36032957365
2.2020年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山西专科批-130182153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山西专科批-130103633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295163501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贵州专科批-205214038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贵州专科批-320126167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甘肃专科批-210122357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甘肃专科批-23584425
3.2019年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280165840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云南专科批-366106618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甘肃专科批-216130972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甘肃专科批-20882297
4.2018年生物制药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281146696
理科生物制药技术江苏专科批-254160129
文科生物制药技术(高职本科,本科,本科)江苏专科批-26457503
二、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介绍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生物制药技术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主干课程
职业基础课程: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用生物化学、药用微生物与免疫等。
职业能力课程:药理学、药剂学、生物制药工艺、微生物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制药设备。
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生物医药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质,掌握生物药物上中下游生产、生物药品分析检验和研发辅助等相关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面向生物药物生产、检验、开发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要求
掌握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药物制剂技术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药物生产装置工艺与设备设计方法;具有对药品的新资源、新产品、新工艺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熟悉国家对于化工与制药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制药工程与制剂方面的理论前沿,了解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动态;熟悉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知识技能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生物化学、生化分离分析技术、生物技术及工业药剂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受到生物制药研究和生产技术的基本训练,毕业后能从事生物药物的资源开发、产品研制、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
就业前景
制药、生化企业和医药管理部门从事技术管理、生产、产品开发工作。
三、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24
校友会(高职一类)
129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食品类专业师资培训基地

★江苏食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江苏省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单位,是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和常设秘书长单位,江苏食品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食品学院联盟单位,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这里交通便利,水运发达,新长铁路、宁连高速、京沪高速、京杭大运河等穿境而过。 学院现占地86.4万㎡(合1269亩),总建筑面积27万多平米,总投资5亿多元,是一座集花园式、生态型、智能化、现代化于一体的美丽校园,是青年学生求知读书的理想学府。
奖学金设置

 

学费:文科类4700元/生年,工科类53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兑现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近三年,我院发放院优秀学生奖学金294万元,近千余人次参加了勤工助学,有 22人荣获国家奖学金17.6万元,1039人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19.5万元,5938人次获得国家助学金1573.9万元,为46人办理了当兵学费补偿共计64.6万元,为2792人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370.47万元,累计资助惠及面达到75%。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 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处理。
  中专 2022-08-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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