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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34:54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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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为广东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67,最低位次是175555、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71,最低位次是160661、青海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17,最低位次是15976。
一、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历史类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非定向)广东专科批-367175555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云南专科批-271160661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青海专科批26321715976
2.2019年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江苏专科批-286162260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贵州专科批-206213366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贵州专科批-257123774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云南专科批-274151188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云南专科批-370105090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甘肃专科批-21282210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青海专科批-19323988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青海专科批-2189580
3.2018年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河南专科批-216390302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0177305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9234414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江苏专科批-253160454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212234034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安徽专科批-286153784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江西专科批-213182718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江西专科批-171185803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山东专科批-197266033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贵州专科批-220211297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贵州专科批-216120050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云南专科批-239147004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云南专科批-359103045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甘肃专科批-182140404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甘肃专科批-21179035
理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青海专科批-20623719
文科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青海专科批-2288662
二、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专业介绍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制药设备的 机械、电气控制的装配及应用等基本知识,熟悉药品生产、GMP的相关知识,具备典型制药 设备的装配、运行维护、机电维修、售后服务及管理等能力,从事制药设备的机电装配、安 装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管理及营销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制药、制药装备等企业,在制药设备运行维护、维修、管理,以及制药设备的 装配、售后服务及营销岗位群,从事制药设备的应用、装配与维护等方面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制药设备的机电维修、售后服务能力;

3.具备制药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能力;

4.具备制药设备的现场管理、质量控制、维修计划制定的能力;

5.具备制药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6.具备一定的英语读写水平,能够看懂制药设备说明书等英文资料;

7.具备制药设备的机电装配、安装调试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典型制药设备应用与维护、药物制剂设备、制药机械安装维修、机电一体化控制技术、 机械制造工艺、设备管理、GMP实务、药物制剂技术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金工、电工、制药机械使用、机电综合等实训。

在制药企业和制药设备等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机械设备安装工装配钳工 设备点检工 电工维修钳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制药设备维修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制药工程

三、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24
校友会(高职一类)
129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食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食品类专业师资培训基地

★江苏食品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江苏省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试点项目”单位,是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和常设秘书长单位,江苏食品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食品学院联盟单位,江苏省食品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这里交通便利,水运发达,新长铁路、宁连高速、京沪高速、京杭大运河等穿境而过。 学院现占地86.4万㎡(合1269亩),总建筑面积27万多平米,总投资5亿多元,是一座集花园式、生态型、智能化、现代化于一体的美丽校园,是青年学生求知读书的理想学府。
收费项目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 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有关省市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中专 2022-08-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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