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52 |
| 高职排名 | 157 | 22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14849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1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1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5 | 0 | 160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的前身苏南工人技术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第一所电子类中等专业学校,1960年更名为无锡无线电工业学校。2002年8月,国家级重点中专无锡无线电工业学校和创建于1997年的国家级职教中心无锡市锡山职教中心合并,实现了人才培养层次的提高和建制的升格,迈上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新征程。69年来,学校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休戚与共,走出了一条坚持与探索、继承与创新、奋斗与超越交相辉映的科学发展之路,10万多名校友秉承“养正修能”的校训,弘扬“立德树人”的校风,生生不息,薪火传承,展示了学校的文化底蕴和办学理念,反映了学校的整体价值追求。新的历史时期,学校正努力建设以物联网技术融合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信息特色鲜明、一流企业认可、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高职名校。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
| 软件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为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学校建立了“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文件执行,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近1500万元;“勤”即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爱心100%”阳光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自行到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申请(https://sls.cdb.com.cn/);“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可到学校办理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困生伙食补贴。
为更好地满足江苏省外考生来我校就读的需要,对省外贫困生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经申请,部分或全部减免新生来校报到的交通费用,以乘坐高铁(动车)二等座为标准;
2.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校内“勤工助学”机会。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在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