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54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97 | - |
| 高职排名 | 366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45319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347337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7 | 45817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2 | 34684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1 | 3902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5 | 59378 | 150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坐落在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治文化中心地带。
多年来,学院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特色谋发展,以质量求生存,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日益彰显。一是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创建产教融合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卓越、创新创业示范引领、社会服务能力突出的高水平全国知名高职院校为目标,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成了专业设置对接产业发展、课程设置对接岗位能力、实践教学对接企业生产、教育服务对接社会需求的“四对接”办学模式。二是形成了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以学院为龙头成立济源职业教育集团引领职业教育发展。秉承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形成了校中厂、厂中校、订单式、校企共建二级学院等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形成了“围绕产业办专业、围绕专业办企业,课堂教学车间化、实习实训生产化,校企办学双主体、合作育人全过程,课堂教学车间化、实习实训生产化”的人才培养特色,切实推进了“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大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阳光工程、511培训工程等,主动对接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积极服务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每年为社会输送技术技能人才4000人,培训各类成人教育学员和技术人员上万名,开展技术信息服务百余次。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华为集团、京东集团、甲骨文公司、浙江广电开元名都大酒店等20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成立了准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甲骨文软件学院、新能源汽车协同研发中心等,在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文化辐射、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四是持续深化盟院合作,学院与民盟河南省委签订盟院深化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在民盟河南省委、省教育厅、示范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与郑州大学等6所本科院校、10多家民盟企业构建了“361+N”产教融合发展共同体。与郑州轻工业学院联办了应用型本科专业,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合作成立了试点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提升办学综合实力,为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和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文化课、专业课过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纺织工业学校,始建于1965年。1999年并入大连轻工业学院,开办高职专科教育,2007年3月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院随之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占地面积230亩,总建筑面积近11万平方米,各项教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15人。是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1、艺术类专业:
各专业在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折算方法:综合分=艺术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无外语小分限制。
2、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1)只录取有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课、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2)通过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