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锦州医科大学 | 淮南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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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 | 455 |
校友会(综合) | 293 | 357 |
武书连 | 366 | 594 |
软科(医药) | 42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8 | 64092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16933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8 | 108605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3 | 26595 | 519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88 | 89335 | 48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0 | 116522 | 415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5 | 225237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0 | 22115 | 56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8 | 29580 | 519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8 | 119993 | 200 |
校园总占地面积99.5万平方米。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国际教育3种办学类别;有医学、工学、农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有28个本科专业。学校1984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9年获得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与中国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与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联办博士点,聘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1人。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淮南师范学院是安徽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前身为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1962年停办,1978年3月复校。1999年,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淮南教育学院(1978年组建)、淮南师范学校(1952年组建)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淮南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教育部批准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的淮南师范学院。
学校2007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在安徽省新建本科高校中率先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英语、生物科学2个专业率先进入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现有英语、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6个师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3个非师范专业,共9个专业实现第一批次招生。
按照各省级考试考试部门规定执行!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除外。
2.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将其调剂到专业志愿投档数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须参加所在省(市)高考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定。
5.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7.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不能录取到限报专业。
1、安徽省:
招生类别:音乐类、美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综合分录取。
美术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
2、河南省:
招生类别:音乐类、美术类
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河北省:
招生类别:音乐类、美术类
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4、江苏省:
招生类别:美术类、音乐类
美术类: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音乐类: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甘肃省:
招生类别:美术类
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综合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0.3+专业课成绩×0.7。
6、重庆市:
招生类别:音乐类
音乐学: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所报志愿,按音乐学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所报志愿,按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如我校的录取原则与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不一致时,则按照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我院的往届学生与应届学生不做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