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33 | - |
| 高职排名 | 388 | 5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7 | 119050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6 | 59146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3 | 11286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7 | 55777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2 | 116952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承接学校、全国职工教育示范基地。湖北省唯一的厅市共建、改革试点高职;省文明单位、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省示范征兵工作站;省优质专科高职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专任教师566人,担任全国行指委委员1人,教授22人、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220人,“楚天技能名师”18人,在校学生1.7万余人。
录取批次见我院招生网http://zs.jzit.net.cn
艺术专业录取时以湖北省美术联考成绩作为我院的专业成绩,即凡是参加湖北省美术联考并且专业成绩达到120分以上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艺术专业志愿。
录取时的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投档比例(即计划数:投档数的比例)在1:1.5以内。我院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优先。
艺术专业志愿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8日。
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4日。
在正式录取时如果计划没有录满,则按湖北省招生政策参加补录,补录名额请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中的招生快讯通告。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5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隶属于福建省体育局。是福建省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学院2003年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筹建,开始招收运动训练专业五年制专科学生,2006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两年制专科学生,是省内唯一一所集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管理服务人才为一体的高职体育院校。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在整合省体育局直属的省体工大队、省第二体工大队、省游泳运动中心、省射击运动中心、省体育学校、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贵安温泉游泳基地等体育教育资源基础上组建。地处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校园占地395亩,现校舍建筑面积26.34万平方米,场馆总面积约 5万平方米 。学院一期建设的面积3.45万平方米的新体育运动场馆,于2006年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包括教学楼、科医实验楼、行政综合楼和两幢13层、15层的学生公寓。学院现有标准田径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网球场馆、篮球馆、排球馆、沙滩排球场、体操馆、蹦床馆、击剑馆、拳击馆、武术馆、射箭场、射击场(馆)等20多个运动场馆,同时设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多个学科的教学实验室、阅览室、图书馆和体育科研中心、医疗康复中心,内部设施齐全,可满足教学、训练需要。
录取规则:
1.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体育类考生在体育统考成绩及文考成绩均达到省定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文体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文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理科考生在文体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非体育类考生在高考分数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非体育类文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非体育类理科考生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