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33 | - |
| 高职排名 | 388 | 87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7 | 119050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6 | 59146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0 | 18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8 | 0 | 14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专科批 | 270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4 | 0 | 140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承接学校、全国职工教育示范基地。湖北省唯一的厅市共建、改革试点高职;省文明单位、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省示范征兵工作站;省优质专科高职学校、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专任教师566人,担任全国行指委委员1人,教授22人、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220人,“楚天技能名师”18人,在校学生1.7万余人。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畜牧兽医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畜牧业类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道路运输类 | ||
| 旅游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根据各省市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执行。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由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233号,哈密校区位于哈密西郊火石泉。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多年来为乌鲁木齐铁路局等大型企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13人,专任教师中,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教师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8.3%,本科以上学历(含研究生)1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6%;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9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5%;双师型教师1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9%;学院还拥有一支由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行业情况的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
新疆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班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3、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籍考生;
4、烈士子女;
5、回族考生。
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四、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
五、除对少数民族成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