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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0:20:51 解决时间:2022-08-0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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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市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3,最低位次是162888、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8,最低位次是135575、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1,最低位次是216625、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7,最低位次是160625、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0,最低位次是96441、云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9,最低位次是47553、新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7,最低位次是-。
一、昆明城市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工商管理河北本科批-413162888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18135575
综合工商管理山东普通类一段-471216625
理科工商管理(民族)四川本科二批447447160625
理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3096441
文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8947553
理科工商管理新疆本科二批327327-
2.2020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工商管理河北本科批456453158317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32121176
综合工商管理海南本科批-52623149
理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56644588640
文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50848739556
理科工商管理陕西本科二批-398100086
3.2019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工商管理河南本科二批-414238977
理科工商管理天津本科批B段-38731718
理科工商管理河北本科二批-423158915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20134348
文科工商管理福建本科二批-48025102
理科工商管理广西本科二批-372111512
理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3787830
文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8241775
文科工商管理青海本科三批-4264598
4.2018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工商管理天津本科批-43010069
文科工商管理江苏本科二批-28944366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08138567
文科工商管理湖北本科二批-46138068
理科工商管理广西本科二批-346115435
文科工商管理广西本科二批-42340552
理科工商管理海南本科批-52617790
文科工商管理海南本科批-5106934
理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41893255
文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47947122
文科工商管理陕西本科三批-37057196
5.2017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工商管理(战略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484146242
理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广西本科二批-36285527
文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广西本科二批-43830056
理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海南本科批-53717530
文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海南本科批-5707024
理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四川本科二批-467126661
文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四川本科二批-49745751
理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云南本科二批-41881259
文科工商管理(战略)云南本科二批-46941381
文科工商管理(战略管理)陕西本科三批-45225852
二、工商管理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昆明城市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创业管理、组织行为学(中英双语)、管理沟通、消费者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等。

三、昆明城市学院
2
校友会(民办三类)
学校简介

昆明城市学院(原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云南省首批独立学院之一,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2001年7月开始招生,202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昆明城市学院。

建院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最好的应用型大学、最关爱学生的大学”为愿景,致力于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家国情怀又通晓国际规则的应用型人才。经过20年的发展,学院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特色初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不断提升。

毕业生就业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创业为导向,以面向市场、服务学生为工作方针,以提高就业率和就业层次为目标,积极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针政策,广开毕业生就业渠道。学校现与191家校、政、企单位深度合作开展毕业生实习、就业等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每次洽谈会邀请300余家单位,提供近8000个就业岗位。学校基于“云科杨林职教众创空间”、“云南省校园创业平台”两大平台优势,加强对在校生开展创业教育,学生成功创业逐年增加,以创业带动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年终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98%,连续十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2018年获得云南省“就业创业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的各项奖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助办法,主要由学生事务部负责。具体政策如下: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根据上一年度在校表现,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以上奖学金中的一种。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分成两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8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3.毅进奖学金。毅进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评选对象需为成绩优异的云南省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本科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当年分配的名额和各二级学院在读的云南省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人数进行校内名额分配评选。

4.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6.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9.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并保障通畅运作。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0.勤工助学。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既改善了学习和生活条件,也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

11.其他校内资助。学校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学费收入,再汇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账户,务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求学。目前学校的资助项目有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寒冬补助、海外游学资助等。

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事务部所有。

咨询电话:0871-8301020  传真:0871-8301020

地址:文渊楼110    邮箱:syxsc@ynnubs.com


加分政策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根据国家及云南省的各项奖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助办法,主要由学生事务部负责。具体政策如下: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根据上一年度在校表现,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以上奖学金中的一种。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分成两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8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3.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5.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6.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7.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绿色通道。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并保障通畅运作。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勤工助学。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既改善了学习和生活条件,也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

10.其他校内资助。学校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学费收入,再汇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学生资助专项账户,务求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求学。目前学校的资助项目有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寒冬补助、海外游学资助等。


  中专 2022-08-0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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